观众心心念念的《以法之名》终于大结局,但结果却差强人意,严重注水且烂尾。
可以说从30集往后高开低走,有几处细节逻辑不太严谨。
王彧察觉到自己被人盯上,明知道危险,还光明正大从车顶上下来,明摆着就是给熊磊等人机会。 陈胜龙的手机录音证据,明知道是保命之物,还拿出来逼迫江旭东,进而让禹天成知晓后欲杀人灭口。 洪亮和郑雅萍提审万海时,被王华山加以阻止,故意透露江旭东和洪亮关系,万海知道后不再多说。很明显有人做局,可洪亮就轻易放弃,而且对万海也没进一步的保护措施。 明知道谢鸿飞有问题,洪亮还不顾郑雅萍劝说,单独与其交谈,直接导致关键证人跳崖坠亡。 洪亮被熊磊追杀时,在给秦锋求助时,就不能和其他人再同步下信息吗? 洪亮明明看见熊磊捅了秦锋几刀,虽说追陈胜龙拿证据重要,但兄弟的命也是命。展开剩余86%由于洪亮的粗心大意,导致秦锋、万海、谢鸿飞三人直接下线。
尤其是秦锋和万海,他们倒在了离真相大白最近的那天,让网友们意难平。
正确结局应该是秦锋受重伤,但因救治及时捡回一命,和杨婧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万海案择期重审,因证据不足万海无罪释放,他当庭感谢司法公平正义,还自己清白。
6死刑2人无期5人有期只要是违法犯罪或职务犯罪,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禹天成,一三一枪击案和万海案的策划者。
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让陈胜龙和熊磊二人为其做了很多伤天害理之事。
同时江远醉酒开车撞人事件也是其一手主导,只为接近江旭东拿到批文。
因故意杀人、强迫交易罪、行贿罪、伪证罪等数罪并罚,依法判处死刑。
陈胜龙,矿难案和雷广发之死的始作俑者。
为成功扳倒万海,让王彧、陈有才等人作伪证,只要有挡路的全部扼杀。
雷广发只是火葬场人员,却因其知晓乔振兴尸体错烧真相就被当成垃圾发电灭口。
为不让江远顺利拿到矿地,不惜让熊磊去破坏设备,造成矿工2死多重伤。
其性质过于恶劣,数罪并罚后也是依法判处死刑。
江远,根正苗红的官二代,却一手好牌打得稀碎。
父亲江旭东是省政法委副主席,单凭其身份前途无量,可非要自己作死。
被禹天成做局醉酒开车撞人死亡,连累父亲职务犯罪后死不悔改,依然与其往来密切。
可以说是知法犯法,在法律的边缘上疯狂试探,最终依法被逮捕判处死刑。
熊磊,原名王大有,一三一枪击案和乔振兴案的凶手。
前者是为禹天成做事,目的是杀死万海吞并万海矿业。
没成想却被万海逃脱,他还伪造成抢劫杀人的假象,结果被保护伞操作改名换姓后重新生活。
后者是因为一次意外,熊磊和乔振兴打了照面,两人都互相认出对方。
他为了自己不暴露,联合手下做局淹死乔振兴,故意将其伪装成畏罪自杀。
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真相不会被掩盖,最终因杀人、袭警、绑架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。
赖东明、赖东朗兄弟,虽然是从犯,但性质恶劣,亦是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程子健、孙飞,因受贿罪、伪造证据罪、行贿罪等数罪并罚,依法判处无期徒刑。
江旭东、姜红军、温琴、星子、监狱护士,分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、16年、8年、7年、12年。
兰景茗为何没入狱至于李人骏和柳韵,有网友表示其结局处罚被判轻。
前者被撤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职务,调离司法机关,后者则是免除刑事处罚,撤销职务降为科员。
最让观众意外的是作为市政法委书记,兰景茗竟然只是被撤销职务,留党察看一年。
深度剖析其没锒铛入狱的原因,和以下几点有关,红色电话是关键。
虽然兰景茗一直想把万海案变成铁案,但中间都是由孙飞、姜红军、李人骏等人去推进完成。
她曾郑重其事的打了一通红色电话,想必就是向领导自首,自己先揽下一定罪责但又都不致命。
最为关键的是兰景茗从来没有被人抓到实质性证据,无论是孙飞还是姜红军,都没有出卖过她。
尤其陈胜龙的手机录音证据,几乎所有人都有,但没有兰景茗,可见其谨慎程度。
从李人骏生日宴会就能看出来,她执意让柳韵买单就是不想授人以柄。
所以兰景茗把一切都归于搞政绩行为,让检察机关根本挑不出毛病,所以只能以撤销职务判罚。
另外,孙飞和姜红军之所以不出卖她,是因为知道自己已经无望。
兰景茗在外面顾念情义还能帮忙照顾一下家里人,但如果把人家供出来,就彻底玩完。
总的来说,《以法之名》大结局确实差强人意。
但不可否认,该剧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严惩司法腐败、维护司法公正的履职担当。
在让观众见识到黑恶势力的强大时,也知晓司法的力量是公平正义。
任何人只要违法犯罪,都逃脱不了法律制裁,在此感谢导演和演员们的精彩演绎!
发布于:河北省
